2023年春节假期移动数据流量保持增长 5G流量占比超四成******
中新网1月31日电 据“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31日消息,春节期间,通信业认真落实各项通信保障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确保通信网络运行安全稳定,积极推出一系列创新服务、促进消费升级的活动,为春节数字消费营造良好环境。
一、移动数据流量保持增长,5G流量占比已超四成
2023年春节假期7天,移动互联网用户接入流量达441.1万TB(1TB=1024GB),与2022年春节7天相比增长6.3%。其中,1月21日除夕和1月22日大年初一两天的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分别为62.9万和68万TB,同比增长13.1%和6.3%。在5G用户规模扩大叠加超高清视频、VR/AR等新应用推广的拉动下,春节假期7天5G移动互联网用户接入流量增势突出,与2022年春节7天相比增长103%,在移动互联网用户接入流量中占比超四成。移动互联网流量业务对通话、短信持续替代的同时,短信在提醒提示、验证认证等方面的独特作用有所显现。春节假期7天全国移动电话计费时长共计526.3亿分钟,与上年春节7天相比下滑1%;全国移动短信发送量271.5亿条,与上年春节7天相比下降6.7%,其中1月21日除夕的移动短信发送量为50.5亿条,同比增长4.1%。
二、扎实开展通信保障,春节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基础电信企业细化各项举措,落实通信保障责任。一是针对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特点,做好业务变化预测和应急预案,提前进行网络资源调配和扩容优化。二是强化部署,基础电信企业春节期间共投入保障人员42.6万人次,保障车辆13.8万余台次,聚焦高铁/高速、交通枢纽、景区、农村和医疗机构等重点区域、重要庆祝活动现场及春晚等重点线路等,采取专项保障措施。三是加强基础设施防护、巡检力度,开展干线光缆巡检80万余公里,全面做好通信枢纽、互联网数据中心、各基础业务平台、传输干线等重点部位的防护。四是严格实施“7×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加强全天候全方位网络安全监测和处置,共拦截骚扰电话5570万次,拦截垃圾短信超1亿条。在四川甘孜州泸定县发生5.6级地震后,立即启动应急保障预案,组织紧急抢修,保障网络畅通。
春节保障期间,全国通信网络运行平稳,无重大故障及重要客户投诉,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
三、惠民生、促消费、保生产,大力推进通信服务提质升级
基础电信企业积极采取惠民便民措施,为春节返乡、旅居人群提供“7×24小时”小时跨域在线服务,保证乡镇便民服务网点数量及营业时长。中国联通公司针对外出人员的异地老人、小孩看护需求推出异地看家产品,中国移动公司为老年人群提供“孝心卡”、为骑手等特殊人群提供“骑士卡”等专属服务产品。在促消费方面,配合各地促消费举措,开展新春年货节营销活动,协助发放地方政府消费券,引入地方名优特产品,与“三农”企业等联合开展数字乡村活动,上线“抗疫专区”产品,全力拉动消费增长。在保生产特别是助力中小企业复苏方面,持续落实中小企业宽带资费优惠政策,以免费体验新业务或优惠折扣等方式助力企业降本增效;为旅游行业复工复产提供员工号卡、专线等专属优惠服务,打造新春酒店礼包,助力疫情后旅游复苏;打造商铺“e+”套餐,一站式解决中小企业客户语音、流量、上网、看店、宣传等需求。
四、应用新技术开展创新服务,培育信息消费新增长点
基础电信企业充分发挥在5G、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领域积累的技术优势,在春节重要消费节点积极开展创新应用。在创新服务上,加大智慧家庭、视频彩铃、高清视频、个人云盘等基于新兴技术的业务营销,拉动信息消费升级。在服务升级上,推动客服全场景的智能化应用平台,探索“虚拟营业员”等数字人应用。以数字技术赋能服务千行百业,中国电信公司为基层医疗机构免费提供惠医随访通、重点人群健康监测、云药店等信息化应用,助力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救治工作。在支撑社会治理上,开展春运客流情况监测与动态研判分析,为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服务,以及对春节假期消费情况和节后复工复产开展大数据分析,反映经济活力恢复情况。(中新财经)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后,还有哪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中新网北京1月9日电(韦香惠)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已正式实施“乙类乙管”。7日,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对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进一步细化。有关专家表示,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1月8日,中国边境城市——广西东兴活力逐渐恢复 翟李强 摄这些人可解除羁押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1月7日晚,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到达层连夜拆除入境旅客闭环转运防疫围挡 殷立勤 摄专家: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郑戈向中新网介绍,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郑戈解释,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刑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涉及禁止和处罚某些行为的法律领域所通用的法律适用原则,从旧原则所贯彻的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理念,如果某种行为是被行为发生后的新法规定为具有可罚性,则应当按照行为时的旧法不予处罚;从轻原则是对从旧原则的补充,如果行为发生时的旧法规定该行为违法并应予处罚,但新法免除了该行为的处罚或规定了较轻的处罚,则适用新法。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是新法轻于旧法时,从轻原则适用的进一步体现。”他说。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认为,“乙类乙管”的实施,意味着刑法随着行政前置法的修改而对涉及新冠感染的行为的法律认定发生了变化。
王岳表示,《通知》对相关人员的解除羁押更符合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向中新网解释,其中的法理在于,对于新冠病毒感染的乙类甲管措施已经实际解除,且“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在这一背景之下,人们刻意违反新冠防疫规定的现实可能性和危险性都已经下降,原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已经不足以构成对社会秩序以及公众健康这两个法益的威胁,法律对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评价已发生变化。
“乙类乙管”实施首日的首都国际机场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还有这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1月8日起,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除了刑案办理模式以外,专家认为,还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进一步明确。
王岳提到,对于因感染新冠无法到岗时,员工工资的发放;感染新冠病毒居家隔离期间,国家是否需要提供生活保障等问题待有关部门统一规定。
郑戈则表示,“乙类乙管”后的法律问题还有健康码、行程码所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删除问题、“乙类甲管”期间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问题等。
对于健康码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郑戈认为,目前还有人有做核酸的需要,由于路径依赖,核酸检测结果与健康码是绑定的,查询起来比较方便,但健康码的公共用途已丧失。为此,他建议,核酸检测结果可另辟通道供个人查询。(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